3月18日,“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研究”学术研讨会及“求正”沙龙第八期在嘉兴召开,本次研讨会由雷电竞官网主办,由红船精神研究中心和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本次研讨会特邀《求是》杂志社原社长、中国史学会会长李捷,中共党史出版社副总编辑姚建萍,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谢荫明,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金延锋,中共一大纪念馆副馆长徐云根,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曾长秋,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魏法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嘉兴学院红船精神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段治文,嘉兴学院红船精神研究中心教授陈水林等九位专家与会,由嘉兴学院党委原副书记、红船精神研究中心主任吕延勤主持。
会议首先由赵金飞教授代表“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研究”课题组汇报了研究情况。“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研究”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研究重点为1922年6月30日之前的中共党员考证,项目已经结项,成果为《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考证》。赵金飞认为课题研究有“四个创新”和“三个问题。”“四个创新”是课题组经过4年的工作在四个方面有所推进:第一,初步理清中共二大之前国内外党组织发展和党员人数的基本情况。第二,对中共一大之前的党员人数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第三,对一些党员入党时间有了较清楚的认识。第四,发现一些地方党史部门在引用史料方面存在不太严谨的问题。“三个问题”是课题研究遇到的三方面重要疑难问题:第一,经过考证之后发现,1922年6月30日之前中共党员考证人数与陈独秀给共产国际报告中的数据有些出入。第二,由于时间以及档案资料的严重缺失,对部分党员特别是工人党员调查资料的完整性还有所欠缺。第三,由于过去地方党史部门对当地党史人物特别是正面人物有拔高评价的倾向,导致地方党史人物的书籍和史料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增加了课题组对中共二大党员的考证难度。
专家们对于《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考证》的突破性贡献和创新价值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于进一步完善成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谢荫明充分肯定了课题组对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突破,并对成果更好地运用当时的文献档案、报刊、出版物资料以及人物活动的情况提出四点建议:第一,调查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党员人数时需要有档案依据支持。第二,考察党员时可以调查报刊、出版物资料以及当时人物活动的情况和记载。第三,应以当事人和知情人的回忆录作为衡量具体人数的标准。第四,转引的材料,包括研究文章、出版书籍、回忆录文章等应该要有层次的作为参考。
金延锋充分肯定了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认为该研究是党史研究方面的重大题材,是中共早期党员研究的一个集大成,填补了对中共早期党员研究的空白,是进行党史学习教育的一个生动教材。同时建议对没有列入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名单中的党员,要做好回应的准备和深化研究。
曾长秋认为课题组决心大,富有责任感,工作很不容易,也很有成效,成果可期。他建议对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人数的精确性和名单作进一步的考证。
魏法谱赞扬了课题组迎难而上的研究精神,他表示该研究具有全面性和成果的高度完成性,能够让我们认识到党创建时期的过程,资料详实,论证充分,为推动广东地区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研究有积极意义。同时认为应进一步深化研究,充分运用俄罗斯、日本与台湾的档案以及相关人物的报刊资料,以此丰满人物活动轨迹和经历,推动课题研究。
徐云根指出课题组研究成果为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的研究填补了研究的空白,是极具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提供的史料丰富,研究思路清晰。他对下一步深化研究提出了具体建议。他建议对书名的表述进行进一步的斟酌和补充第一手资料,要以权威的第一手资料为主,其他可作为补充和参考。
段治文表示课题意义重大,同时研究难度也很大,他建议研究应该在用词、时间界定及人物介绍方面还更加慎重谨慎,可以呈现关于中共二大前夕党员数量考证的研究性论文。
陈水林认为研究成果既有学术上的价值,也可以给研究者、史学爱好者以及学生提供重要参考,值得党史出版社支持出版。希望课题组在具体史料分析方面,不断加以比对,具体分析、有理有据,不断完善研究成果。
姚建萍认为课题成果丰富了创建史研究内容,课题组的治学精神,会影响其他学者对于史学研究的治学态度。同时,姚建萍在出版发行上给出了专业建议,希望该成果以开放性的研究呈现,不作具体的结论和定论,并在以后的研究中进行不断丰富和补充。
李捷代表专家组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首先表达了对课题组的祝贺和感谢,他认为《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研究》是为党创建时《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及其成员研究》基础上又做了一个重大的贡献,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是红船精神研究中心应该有的一个担当和责任。他指示课题组要高度重视专家意见,核实材料,认真思考。同时李捷对课题组提出建议。第一,阐明问题的缘起,理清研究逻辑。第二,明确研究主体,避免歧义。第三,按地区进行考证,分层次进行论述。第四,表述方法应留有余地,为以后研究打下基础。并对课题组今后的研究作出期待。